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意向转让其持有深圳市富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59%的股权项目,截至2008年8月26日,仅有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受让方提出求购意向,根据相关规定,目前交易双方已达成协议,受让方为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人民币8,200,000.00元。根据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国有、集体资产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本所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认本次的交易行为及《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