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T042021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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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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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新田茗苑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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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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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总天数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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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况 |
空地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港龙工业区内,计算租金面积10000平方米。租赁土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空地,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土地按现状出租。 |
出租用途 |
体育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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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租金面积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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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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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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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人民币) |
100000元/月(10元/月/平方米,不含税,无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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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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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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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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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股份合作公司履行《龙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发财【2017】11号)第十条规定的决策程序后,可直接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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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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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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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
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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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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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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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招租保证金高于履约保证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招租保证金低于履约保证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空地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空地,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承租方租用期内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空地转租或分租他人 ; 8、空地交付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1个月内,若出租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空地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空地,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承租方交付的招租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9、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空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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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4、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5、不按约定向交纳交易服务费; 1.6、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土地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华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土地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地块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地块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对上述土地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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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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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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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时间 |
公告期满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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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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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1695 0000 0000 4625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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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26400734陈小姐 0755-26609734王先生 |
传真 |
0755-26577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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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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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业务受理大厅、 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7栋1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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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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