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属国有企业必须进场公开招租:
1. 企业单宗资产或一次性招租的资产租赁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2. 企业单宗资产或一次性招租的资产招租底价每年在100万元以上。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作为市国资委指定的企业进场公开招租的交易机构之一,是企业公开招租的信息发布平台、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按照受理招租申请、发布招租公告、接受咨询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组织交易、办理交易结算的程序组织实施资产公开招租。